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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法院工作人员谢黎晓一些事实,实名举报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4-03-06
导读: 举报人:谢广宇,男,52岁,汉族,自由职业,身份证号230404197206100114 现住盐湖区禹都花园小区, 被举报人:谢黎晓,男,汉族,1969年生, 万荣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现将谢黎晓违法乱纪之事反应如下: 一、2022年10月份我听闫庆升说有个化工厂,该厂的
        举报人:谢广宇,男,52岁,汉族,自由职业,身份证号230404197206100114 现住盐湖区禹都花园小区,
       被举报人:谢黎晓,男,汉族,1969年生, 万荣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现将谢黎晓违法乱纪之事反应如下:
       一、2022年10月份我听闫庆升说有个化工厂,该厂的产品销路好,目前仅仅是缺少启动资金,该厂负责人就是谢黎晓。并在当天由闫庆升介绍与谢黎晓认识后,我们就直接去了万荣县东文村看了厂子。过了几天后,谢黎晓打电话叫我过去见他。由闫庆升带着我和彭彦岭三人在万荣西高速口见面(当时正是疫情值勤期间),谢黎晓身穿防护服,坐在法院的执勤车上,与我谈化工厂投资的事。他说:“手续齐全,资金到位随时开工,一吨的利润八千多,一天可保证有两万的利润分红给我,只需要三十万元的启动资金,半个月回本”。后来我投资了三十万,但是一个月了化工厂都没有开工,谢黎晓还不断的找各种理由继续让我投资,在此期间,冯孟喜告诉我设备是谢黎晓花了七万元租用他的设备,而谢黎晓告诉我说设备是花十万元买的,王燕是名义上化工厂的法人,是他爱人,后来得知不是他爱人,然后我就觉得有问题,有可能上当受骗了。追问之下,谢黎晓才说手续不全也可以开工生产。因为没有手续生产违法,我不干,随后要求撤资,但是谢黎晓根本就不理我。我本人谢广宇2024年3月4日下午去到汉薛镇三文化工厂时发现厂里的设备丢失了,我就报案后就有好多个电话问次事可是就没有一个人到现场,在无法的清况下我就又报案后汉薛镇派出所说它的管不了,又过去一会汉薛镇派出所才说他和谢黎晓连系了说设备就是他拉走的(有录音为证)难道他这不是偷倒行为吗?
        二、谢黎晓是离婚后才和王燕在一起住,可是据闫庆升说谢黎晓一次喝醉后让闫庆升把他送到盐湖区铁路家属院他的另一个女人家,并且他们双方还有一个七岁大的孩子,有可能涉嫌重婚罪。
       三、据谢黎晓说,前几年他任职万荣法院党委成员的时候,把法院的警车借给他朋友出去办事,把人撞死了都没事(出事地点在万荣青谷),检察院、法院的人都是他铁哥们,没人敢弄他。他照样还在法院上班,肇事的朋友也逍遥法外,告诉我他的能力大的很,省里、市里都是有关系的。让我对投资化工厂一事放一百个心。另外据他叔说,还有两起,类似的诈骗事件,以投资做颗粒胶当幌子,让人白白的投进几十万,因他在法院工作,投资人惹不起借款不还,买黄腾的化工品不付钱的老赖行为。谢黎晓作为国家的工作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和我们对他的信任,投资几十万元,现在我分文没有收回,其行为已经涉嫌诈骗,但是他是法院的办公室主任,我到了公安局报警,没有下文,听说是坏去哪白屏了。
      我作为一个老百姓,无法申冤,希望有关部门能给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举报人:谢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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